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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区教师参加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夏杰 发布时间:2022-05-19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2022〕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教师参加“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 (以下简称“实践评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一)普通项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

1.职业教育专项

中等职业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活页式)、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活页式)体例设计与样章。

2.中小学课例专项

从本届活动起,设置“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征集项目”与“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征集项目”。项目安排另行通知,将在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服务平台(ai.eduyun.cn)、中央电化教育馆虚拟实验教学服务系统(vlab.eduyun.cn)公布。

三、项目要求及评比指标

项目要求及评选指标详见市局文件内附件1和附件2,也可参照《2022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指南》(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查阅、下载。具体详情请仔细阅读市教育局文件(附件),不合要求作品将直接淘汰。

四、参赛办法及作品数量

1.普通项目

基础教育组(含特殊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由请各校(园)统一组织并推荐本校参赛作品,以校为单位进行作品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本次比赛区级不设奖项,优秀作品按市级要求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赛事。)

2.职业教育专项

由学校组织直接报送至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活动平台。

3.作品数量要求:

﹙1﹚幼儿园:每园不超过2件;

﹙2﹚中学:每校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

﹙3﹚小学:每校作品不超过2件。

﹙4﹚秦淮特教、育智学校每校数量不超过3件。

﹙5﹚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组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项目每校不超过5件;中等职业教育专项作品报送数量不限(自行上报)。

 

五、作品报送有关要求

1﹒普通项目将在“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评比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中进行,参赛作品上报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中的“参赛教师操作手册”。

作品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上报材料包括:作品登记表(市局文件内附件3或附件4)、视频、作品文件包(与作品相关的所有材料,作品包里无“作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其中,“课件”类作品请制作成“课件演示视频”上传至平台。

因平台设置要求,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市局文件内附件3或附件4中的作品名称一致。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请各校将附件2:《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拍照(同时将电子稿一并发送)于6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458367309@QQ.com 。

2.中等职业教育专项于2022年5月5日-7月15日期间,到项目管理平台()注册学校管理员账号并在线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作品名单与学校管理员信息表(附件5)。账号审核通过后,学校管理员登录项目平台、生成教师账号,教师登录后在线填写作品信息表并提交。

作品详细制作要求请仔细阅读市教育局文件(附件),不合要求作品将直接淘汰。

六、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七、作品制作要求

1.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2.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

3.本次活动不接收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未尽事宜,请与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夏杰,联系电话:84538297。

附件(请点击下:)

附件1:关于举办2022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宁教办电函〔2022〕2号).docx

附件2: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docx

  

 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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